2015年4月30日,河南信阳市新县率先在全市实行了“三证合一”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新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新县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15]35号),明确了“三证合一”的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 实行“一套材料申请、一套表格填写、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发证”的登记模式,即在不减少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照管理方式、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向企业颁发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这项改革举措,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了办事企业。(通讯员 张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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