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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5-06-02 15:37:29

 

自2015年6月1日起,深圳正式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实现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一次申请,多证同发。

去年12月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实施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四证合一”,提高了企业注册登记的办证效率。这次是在原“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将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实现“多证合一”。通过业务流程的再改造、服务内容的再升级,商事主体申请人可采取全流程网上登记的方式,向商事部门提交“五证”联合申请书,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一次领取“五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档案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

将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后,深圳商事登记相关部门的业务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的融合,政府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既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的办证之苦,又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改进了监管方式。同时,有助于敦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义务,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 王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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