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诞生首张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率先在福建自贸区试点实施
5月4日上午8时,福建自贸试验区颁发出了全国首张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地处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福建华东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陈为仁董事长代表公司幸运地领到了该张营业执照。此举意味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下简称统一代码)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率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范围正式试点实施。从此,自贸区新设企业可领到使用统一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真没想到,我们有幸成为领到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相关部门五一前一两天刚刚来核实我们的经营范围,五一后上班第一天就给我们发证了,效率超高,这项改革大大方便了企业。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企业经营好。”已从事两岸货物运输18年的陈为仁兴奋地表示。
据悉,这项改革试点贯彻了李克强总理4月22日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考察时强调的“福建要当好改革先行者,推动全国年内实现‘一照一号’”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在三个片区试点成熟后在全省推广,为全国全面实施“一照一码”改革探索经验。
实施统一代码制度,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和信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创新。“一照一码”是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主体对外使用单一证照、单一号码,这不但极大地方便企业,而且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性,更能有效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据了解,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给予了有力指导和支持,国家标准委、全国组织机构管理中心派员在五一期间专程到福建指导试点具体工作。为做好此项改革工作,福建省政府印发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试点实施的统一代码包括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采用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福建省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免费服务,全省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予以认可。
据悉,4月16日,福建省政府已经发文部署于2015年6月底前,福建全省将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口受理、一表申请,实现“一照三号”,为推行“一照一码”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此前,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下辖的石狮市、晋江市等地自2月起先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等登记制度改革,为开展“一照一码”改革积累了经验。
为落实好“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福建省质监局将牵头制定统一代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试点实施的工作规程,由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自贸办会签并联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