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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免征小微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5-04-10 15:39:36

 

浙江温州地区各级代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的相关政策,着实减轻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温州市2015年第一季度共减免小微企业12596家,减免费用总计136万余元。为扎实推进政策落实,我市从三方面认真部署全市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减免流程。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93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小型微型企业办理代码证书都不收费。根据浙江省代码中心的指导意见,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质联发【2012】8号)精神执行。小微企业经办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表》。我市第一时间关注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认真研读和学习,并向县市区一级办证机构传达政策文件,指定专人督促各办证点积极落实减免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政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程监督管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温州市明确要求各办证机构严格落实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同时做好小微企业明细的登记工作,避免“多报漏报”。建立电话回访制度,每月在各办证机构分别选取三四位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认真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反应。全市建立扁平化的小微企业申报模式,各县市区代码负责人向地级市的负责人申报上月小微数量及清单,再由地级市的负责人对清单进行初步审查后,向浙江省代码中心负责人申报并持续跟进。2015年全市前三月分别减免了小微企业5026家、2655家、4915家,与国家中心电子档案核查结果保持一致。

三、了解县市动态,积极解决难题。目前,浙江省代码证书采取“先上划分成、再下放证书”的制度。因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造成各地代码专用账户收入锐减,进而导致各办证机构没有足够资金购买新证书。一方面,我市密切关注各办证机构小微企业办证数量,与各办证点负责人商讨对策。另一方面,我市向国家中心和省中心积极汇报工作,提出在国家代码中心未发放证书补贴的前提下,向省代码中心采取“预借”的方式缓解我市各地证书压力。目前,我市代码证书流转平稳有序。(温州 杨钊,通讯员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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