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制。辽宁省代码中心2015年将不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验,从4月1日开始正式开通网上年度报告制,并就此项规定向全省59个办证机构下发了通知。
辽宁省内(不含沈阳市、大连市辖区的)各组织机构可自行登录年度报告网址:www.lnzlxy.org。在首页点击“织机构代码代码年报系统登陆”按钮,进入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平台,阅读《年度报告操作说明》后,按规定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年度报告。各组织机构年度报告成功后,打印《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单》,加盖本单位公章,以此作为各部门查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有效性的纸质凭证。各应用部门通过扫描年度报告单上二维码的网址或登陆辽宁省质量信用平台,对辽宁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辖区内的)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信息进行查验。
开始年报以来,省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每天电话解答各机构的咨询电话,耐心指导网上年报的注册流程和操作,遇到难题马上解决并代为注册。网上年度报告制的实行,方便了群众,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尤其是路途遥远的机构,既节省了差旅费和时间,又减少了旅途的劳累,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杨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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