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豫政办[2015]29号)。
该方案指出关于“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的改革事项。 由省工商局牵头,探索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试点制度,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五部门的网络数据进行资源共享,将原由各部门单独发放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与公章刻制等,转变为向一个窗口申请,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并联审批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创设所需证照数证同发。由工商部门统一接受申请,统一发放。2015年6月底前制定方案,2015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试点,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该方案还指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改革事项。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征集、披露和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2015年6月底前制定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方案,2016年年底前,建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一期),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保障房、医疗、法院审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率先整合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从2016年起,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该方案的运转实施将大大促进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缩短各组织机构业务办理时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该方案出台之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已按照此模式实行了“三证合一,数证同发 ”试点,目前运转良好,已发放证照40余套。(通讯员 张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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