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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质监局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费用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5-02-05 15:24:07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用。百色市质监局及时进行研究部署,保证新政落实到位,并为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业务时给予便利。

一是抓学习。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文件精神执行。

二是抓落实。把免征小微企业代码证书政策及时传达给服务对象,并在群众办理代码业务时做好提醒服务工作,耐心指导填写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对符合免征业务的服务对象,主动落实政策。

三是抓时效。结合小微企业实际,对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以企业自主申报为依据,即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微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填报并盖章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申办代码证书所需材料即可,无须到其他部门开具其它证明,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缩短了办证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统计,自元旦小长假以来,百色市质监局已免收91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证书费用,全年预计将免征小微企业费用约30万元,维护小微企业利益。(白色 覃镘凝,通讯员 曾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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