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93号)文件要求,江西省代码中心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18元和技术服务费90元。
为确保将免征小微企业代码证书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江西省代码中心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一是及时将有关文件转发至各设区市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并和各局进行电话沟通,迅速传达文件精神;二是要求各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让小微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在办理代码业务时要对小微企业给予帮助和便利;三是明确小微企业办理代码证书的操作流程,首先小微企业需出示真实的申报材料,然后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若是则指导小微企业填写国家代码中心下发的2015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随后赋码并打证代码证书,最后将《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扫描进电子档案中,以便于国家代码中心对小微企业进行认定和统计;四是向各设区市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统一下发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代码办公设备,以提高窗口办证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截至2015年1月28日,全省已为8296家小微企业办理免征手续,累计为企业减负近90万元。(通讯员 喻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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