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十堰市质监局发布公告,免征全市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这是市质监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而实施的重大举措。
这次免征的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中规定的证书工本费、技术服务费和用户自愿申领的IC卡(电子副本)工本费。十堰市小型微型企业在首次办证或到期换证时只需提供原有的申办材料及《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即可到全市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窗口进行免费办理。同时,全市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十堰 王子秋,通讯员 涂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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