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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实施“减免小微企业代码证书费用”政策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5-01-12 17:22:37

 

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印发《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并向全疆各级代码窗口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疆各级组织机构代码办证窗口取消对小微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取消小微企业收费是新疆自治区代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精神的有效举措。新疆自治区代码中心自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对全疆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和分布情况进行了分析,认真学习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了认定程序,并及时请示上报了自治区质监局。

目前,新疆自治区代码中心已印制了认定表格,并在《新疆组织机构代码业务受理》网页上登载,随着取消收费工作顺利的推进,必将会不断完善代码窗口服务,提升质监服务水平。(通讯员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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