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广西从自治区到部分市开始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探索。南宁、贵港、北海、防城港、钦州等部分市由工商部门牵头出台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该中心密切关注各地动向,及时把国家代码中心的相关文件转发到各市、县质监局,主动指导各市代码机构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使他们能够掌握大方向,有理有据维护代码的依法颁证。同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先照后证”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关“三证合一”的内容反馈了意见。
针对自治区级的改革,该院领导和代码中心主动作为,多次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分管领导十分重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该院及时草拟了《广西企业“三证联办”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9月10日由自治区质监局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9月12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到自治区质监局进行了调研,表示将协调工商、税局两部门推进多证联办的实施。2014年9月26日,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了“四证联办”协调会议,自治区工商、质监、地税和国税分管副局长、各部门的首席代表及有关业务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各部门分管领导对“三证联办”都表示支持,建立了工作联络组,落实了具体联络人。
会后,该中心依照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方案、申报表等文件起草,目前,由自治区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起草了《关于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试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等四证联办的工作方案》,进入报批阶段,主要探索方向:搭建一个为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申请、多部门联合服务的平台,四证联办,四证同发。此方案要求2014年12月前正式实施,要实施方案中的流程,必须要做好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系统与广西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接口的开发,时间十分紧迫,该中心积极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对接,了解需求,目前急需得到国家代码中心技术上的支持,从而更好的推进四证联办。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证联办的作法,将会在全自治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有指导作用。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努力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沿着有利于代码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