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2013年3月1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对《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作了说明,指出“要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3月11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党委中心组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并热烈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强调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工作,而组织机构代码在这些方面大有可为。在信息化技术迅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依靠“制度+信息技术”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预防遏制腐败的做法无疑已成为提高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环节。通过大量信息数据在系统之间高速传递和相互印证,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预警,使内部监督管理和外部监督管理能够有机结合,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嵌入式监督,提升监督和管理的效能。随着组织机构代码在金融、社会保障、公检法、纪检监察、社会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等方面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利用自身信息资源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提供相关必要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形成了一套社会管理服务和遏制腐败的“组合拳”。这反映出代码工作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各类组织机构信息,在协助监督部门查询重点对象和特殊情况方面起重要作用。用好这套“组合拳”,为推进反腐败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信息资源和技术保障。
这次《方案》的提出进一步肯定了组织机构代码在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并对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表示,今后将更加拼搏进取,不辱使命,要把组织机构代码这一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得质量更高、功能更完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和预防惩治腐败等国家发展的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