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在甬调研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立法工作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一行就制订《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来宁波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并在慈溪召开了座谈会。宁波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向华陪同调研。省、宁波市局及慈溪市局法制机构、稽查机构和负责家电质量监管工作的业务机构负责人,以及有关检验机构和家电企业代表近20人参加了座谈会。
国家制定出台《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旨在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工作,预防和消除家用电器产品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座谈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负责人介绍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调研稿)的起草背景、立法宗旨和目的,以及主要内容,并提出这次调研的10个主要问题。与会人员就家用电器的定义、缺陷的界定、监管体制、召回信息发布主体和召回程序等方面展开充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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