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要打建并举——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大力开展安全食品市场建设
“食品安全”是近年来两会上的热点问题。今年两会上,许多委员再次“老生常谈”,为解决“管而不绝”、“打而不死”的食品安全事件建言献策。
“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可以说是‘以打为主’,应当打建并举。”民建湖北省副主委、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委员直陈意见。他认为,“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管部门执法的重点是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二是食品质量检测主要指向问题食品,三是向消费者发布的信息主要是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回避风险。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对不法食品经营行为的打击绝不能放松。但是又不能不看到,‘以打为主’的监管模式主要存在两方面的不足。”郭跃进委员表示,一方面,仅发布有害食品警示信息,缺乏安全食品信息指引,消费者仍然无法放心消费。目前我国仅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就超过500万户,主体信用和食品质量信息基本上好坏难分、真假难辨;另一方面,仅有严厉打击惩处,如果不能让诚实守信的食品经营者占领市场、成为主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也难建立起来。企业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食品经营者自然选择诚信经营。
“王岐山副总理在2011年的两会上指出‘食品市场上的好东西不少,但是消费者买什么都不放心’,近年来一些知名大企业卷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这些都值得监管部门深思。”郭跃进委员建议,监管部门应当在继续强化对不法食品经营行为打击的前提下,运用其覆盖面广、信息掌握充分、信息发布权威性强等优势,大力开展安全食品市场建设。一是尽快建立权威规范的安全食品信息发布制度,解决放心消费的问题。以市、县行政辖区为单位,政府主导,监管部门负责,选择消费量大、覆盖面广的安全食品,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定向周期性的检测,将检测结果定期以权威、规范、群众易知晓的形式发布。二是尽快建立食品经营诚信评价制度,支持诚信食品经营者成为主流,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政府主导、监管部门负责,在企业申报的前提下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等定级,定期评价,设立信用“红榜”。三是建立食品市场白皮书制度,提振消费者信心。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政府每年公开发布专题的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让消费者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安全市场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树立食品安全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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