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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有变化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钟勇   发布时间: 2012-02-29 09:53:46

现行《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罗 莎) 2月28,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近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据介绍,该名录整合吸纳了现行名录的合理部分,充分借鉴了国外的成功做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与1992年版名录相比,现行名录突出了三大变化:一是对过去分别发布实施的动物和植物两份禁止进境物名录进行合并,明确适用对象为“旅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二是对活动物、肉类、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蔬菜等物品的限制范围更清晰、更细化;三是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据了解,近期,有关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组织新名录的宣传贯彻执行,以便于境内外民众、旅游团体掌握和遵循,也利于口岸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醒社会各界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新名录的实施,确保进境生物安全。《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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