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巡视工作综述
积极探索创新提高监督成效
——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巡视工作综述
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办和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推动质检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监督作用更加明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部分中央部门和企业、金融机构巡视工作座谈会精神。2011年9月20日,中央纪委在京召开了部分中央部门和企业、金融机构巡视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王炜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的经验交流介绍。会后,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和驻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支树平在会议结束当天即听取了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的汇报,纪检组监察局和巡视办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为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巡视干部队伍,国家质检总局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敢于坚持原则、有一定领导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中,选任了6名正、副局级巡视专员充实到巡视办,为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进一步制修订了《国家质检总局正副局级巡视专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文件,完善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巡视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对巡视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巡视干部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巡视水平。以绩效考核为平台将巡视工作分解成3个方面14项任务,逐项量化考核,有效调动了巡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开展巡视工作。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共组织完成了对天津、山西、上海、江苏、宁波、四川、贵州、云南检验检疫局等8个直属局和计量科学院、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检验检疫协会、计量测试学会、计量协会等5个直属挂靠单位的巡视。
总局党组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巡视开始前,总局巡视办结合质检实际制定了年度巡视工作方案,明确巡视重点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修订有关巡视程序。在此基础上,专门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进行业务培训,作出工作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职能定位。巡视期间,总局领导和巡视办深入各被巡视单位,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开展巡视工作中,着重抓好“听、评、查、谈、访”五个关键环节:“听”就是听取被巡视单位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财务等4个专题汇报;“评”就是组织好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民主测评;“查”既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提拔干部档案、民主生活会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等,又查阅质检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检验检疫业务系统等;“谈”就是进行个别谈话,并召开青年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等座谈会;“访”就是走访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和所属单位,多层次多角度了解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
在巡视工作中始终突出四个纳入:一是把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纳入巡视工作,二是把“一报告两评议”纳入巡视工作,三是把干部离任检查纳入巡视工作,四是把推动质检业务发展纳入巡视工作。巡视中注重紧贴质检中心任务,服务质检工作大局,把“抓质量、保安全、强质检、促发展”的方针作为巡视重点,把开展巡视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巡视回访工作。为切实提高巡视监督成效,在各被巡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两个巡视回访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浙江、深圳、重庆、厦门检验检疫局进行巡视回访,听取了被回访单位党组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的汇报,与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承担整改任务的有关人员个别谈话102人次,发放问卷调查217份,召开青年干部、企业事业人员座谈会,查阅了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全面了解了被回访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情况,向被回访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25条。
2011年,质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总局巡视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探索适合质检特点的巡视办法和途径,全年共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部分离退休人员谈话1033人次,召开离退休老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干部代表座谈会33个,查找出被巡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83个,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94条,向质检总局党组提出建议39条,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参考,强化了质检总局党组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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