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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十年: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十件大事
文章来源:浙江质量网   发布人:钟勇   发布时间: 2011-12-15 16:04:20

入世十年: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十件大事

2001年,针对美国“炭疽”恐怖事件,采取紧急措施加强进境邮寄物、快件和旅客携带物检疫工作。

2002年,质检总局、世界卫生组织及周边国家代表召开了《国际传染病疫情》信息研讨会,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国际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2003年,针对非典疫情,质检部门及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工作中形成了“八项制度”、“五个到位”、“五个不漏”、“五个及时”的工作经验,有效防止疫情传出。

2004年,妥善应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发布,质检部门作为口岸卫生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工作。

2006年,质检总局设立口岸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了口岸反恐组织指挥体系和专家队伍。

2007年,在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机场的基础上,率先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海港工作,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官员的肯定和赞扬,认为中国为世界其他国家实施新条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和榜样,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

2008年,取消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制度,有效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同年,成功开展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口岸卫生检疫保障工作。

2009年,面对国际上迅速蔓延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质检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严、从紧、从细采取口岸卫生检疫措施,在“外堵输入”的同时有效避免了对贸易的影响,取得了口岸防控工作的重大胜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7%,为质检事业书写了光辉的一页。

2011年,针对日本核泄漏事件、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质检部门反应迅速,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措施,应对有效,处置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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