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合作
支持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在津先行先试
本报讯(记者 刘艳华)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天津检验检疫局签署“关于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先行先试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推动信息技术在质检电子政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明、天津检验检疫局局长兰影分别代表各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协议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工作方针,遵循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讲求实效的原则,旨在强化信息化在检验检疫业务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的建设步伐,实现数字质检、智慧质检的目标。
协议突出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主题,体现“电子是手段、政务是根本”理念。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天津检验检疫局成为质检系统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先行先试的试验基地,将优先将信息化新政策、新技术、新成果、新应用安排在天津落地;并将在天津检验检疫局建立项目研发基地,利用京津地理、人才、设施的优势,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培训;还将加强对天津检验检疫局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技术的应用指导,建立涵盖专家派遣、人才交流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共享培训资源。
双方还商定,共同推进中国检验检疫天津电子分平台的建设,将之逐步建设成为服务天津辐射三北的一体化区域检验检疫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促进天津经济的发展和贸易便利化。
双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年度合作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合作重大事项,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开展检验检疫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以编发简报、会议纪要等形式,沟通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