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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司长戚秀芹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钟勇   发布时间: 2011-12-06 15:50:49

访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司长戚秀芹

中国质检与入世同行

——访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司长戚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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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霞云

  司长感言

    中国质检与中国入世同行,中国质检的问世是中国政府对世界的承诺,中国开放无退路。入世10年,是我们履行承诺享受权利,积极构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10年;是中国质检走向世界,不断破解国外技术壁垒的10年;是中国质检事业爬坡奋进、风雨兼程的10年;是质检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10年。

    作为质检国际人,我们的团队在无边的国际舞台上,在利益交锋的谈判桌上,身后,是伟大的祖国;心中,是永恒的国家利益和全球消费者的利益;依据,是严格的国际规则和客观公正的科学;技巧,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结果,是互利共赢的追求;落实,是言必信行必果的承诺兑现。捍卫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召唤我们困难当头,迎难而上;告诫我们遇到问题,处变不惊。入世,给我们带来了规则、开放和进步,也让我们的内心变得更加强大。

    过去十年中,中国快速发展无疑是全世界经济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这个快速发展得益于我们遵照WTO制定的游戏规则做出的深刻改变,得益于勇敢地“与狼共舞”。国家质检总局作为全国质量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管机关,积极履行入世承诺和义务,充分享受成员权利,建立起了我国与WTO规则基本相适应的质检法律法规、标准、合格评定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维护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利益,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借入世10周年之机,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司长戚秀芹。

    问: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回首10年前,在中国入世谈判中,质检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从1986年我国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GATT)缔约国地位申请到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走过了15年的漫长之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从第九轮复关谈判开始,质检部门参加了我国复关和加入WTO中国工作组所有各轮谈判,同时参加了与10WTO成员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为我国最终顺利加入WTO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么多年曲折坎坷的入世历程,至今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背后是至高无上的永恒的国家利益。在入世谈判过程中,质检总局的前身——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两局党组高度重视,均派出了强大谈判阵容,坐阵前方,代表中国就质检问题与对手“唇枪舌战”。在后方,同样在党组的领导下,国际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强有力的谈判后援团。在那段特殊的日子里,国际司连续作战,随时为前方提供急需的“炮弹”和“子弹”。由于时差原因,每次前方结束一个阶段的谈判,遇到棘手问题,需要新的谈判方案时,往往都是北京时间的凌晨两三点。接到前方的消息,无论何时,我们都会马上组织讨论,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在下一场谈判开始之前把方案传给前方代表。

    在入世谈判的最后冲刺阶段,谈判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其他成员强烈关注的我国当年质检体制不符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问题。当时,许多成员对我国质检体制提出质疑。对国内产品和进出口产品,分别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两个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他们对统一中国进出口商品“CCIB”标志和国内市场产品“长城”认证标志、开放检测市场、提高国际标准采用率以及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和透明度等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价,作为中国入世的承诺。在有关工作组报告中特别提到了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两局合并的问题。认为这样的安排和承诺有利于建立中国国内市场和进出口产品统一管理的质检体制,有利于体现WTO关于“国民待遇”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改革开放和改善投资环境。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成为我国入世的重要障碍。在此背景下,2001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质检总局,彻底解决了入世谈判进程中WTO成员关注的我国质检体制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问题。质检总局成立后,我国立即向WTO进行通报,入世谈判也随之加快了进程。不久,美国、墨西哥等重要的贸易国家也与中国签订了WTO框架下的承认中国加入WTO的双边议定书,中国入世问题基本解决。

    2001年12月11,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共做出了361条承诺(其中WTO议定书承诺18条,工作组报告承诺343条),涉及质检职能内容的入世承诺共33条,占所有入世承诺近10%。其中涉及TBTSPS的承诺达28条,其他为装运前检验、检验服务市场开放、地理标志、打假等方面的承诺。

    入世后,我们认真履行入世承诺。一是顺应入世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定,建立了我国国内和进出口统一管理的质检管理体制,包括建立了产品目录、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认证标志和收费标准“四个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二是树立规则意识,在制修订和实施质检法规和标准中坚持遵守WTO相关规则。修订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条例,制定了《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一批与WTO原则相一致的法律法规。清理质检总局规章178件,规范性文件336件,新制定总局规章144件。对21575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复审和清理,废止了2513项,使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从入世时的40%提升到现在的68%。三是认真履行透明度义务,10年来我国向WTO通报的TBTSPS措施达到1511项,位居世贸成员通报措施数量前列,树立了责任大国形象,受到广泛好评。

    问:入世谈判国家质检总局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入世后,质检总局和质检工作面临着怎样的情势,是如何应对的?

    答:入世10年,有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如在耳边。中国加入WTO后的当月,牵头前方谈判的商务部时任部长石广生、时任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专程来到质检总局拜会时任局长李长江时表示:在入世谈判过程中,商务部牵头在前方被煎被熬;入世之后,挨烤挨炸的可能就是质检总局了;抓好机遇,中国质检事业是朝阳产业。

    这是十分贴切的形容,也是质检工作面临的客观情势。因为,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主要考验之一,就是来自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国际贸易保护从国际贸易产生以来即已存在,回顾其表现形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关税保护(高额关税);冷战时期的配额保护;当今时代的技术壁垒保护。在国际贸易全球化的时期,前两种保护形式均受WTO规则的制约,在此情况下,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纷纷采取更为隐蔽的保护形式——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非关税措施实施贸易保护,这种措施因为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技术性上的复杂性、形式上的隐蔽性、影响上的巨大性,对我国产品出口以及产品进口造成了极大障碍,给质检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

    事实正是如此。入世后不久,中国首先就遭遇了欧盟对我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的限制。20021月,欧盟以在中国舟山出口的冻虾仁中检测出超过欧盟标准的氯霉素为由,作出禁止进口中国所有动物源性食品的决议。而就在6个月前,我们好不容易通过与欧盟进行长达6年的艰苦谈判使欧盟解除了1996年以来实施的禁止我禽肉进口的禁令。对此当头棒喝,质检总局立刻全系统动员,调动各种资源,利用WTO规则加强与欧盟的交涉和谈判,最终促使欧盟同意从200264日起恢复进口用做食品或动物饲料的动物源性产品,但对中国部分水产品的进口则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检验标准。此后,欧盟出台化学品安全法规、欧盟电子电气产品双指令等,美国则出台了生物反恐法案等,日本出台了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这些措施都对我国出口产品带来严重障碍和影响。

    加入WTO后不久,我们也很快感受到了来自履行透明度义务方面的压力。一段时间,质检总局领导一年内会见的国外副部级以上代表团近百个,其中不少代表团对当时我国许多技术法规没有及时履行通报义务而提出质疑。我国的一些法规不得不推迟或暂缓实施,给工作带来极大被动。今天回想起来,这是因为一些部门对WTO规则不掌握或不重视,所犯的一些非常低级的错误,授人以柄,被动挨打,让人遗憾。但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这也是作为新成员必经的阶段。10年来,我们就这样磕磕绊绊,一边应对,一边学习,一边提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就以入世之初出现问题最多的透明度问题为例,10年来我们累计向WTO通报我国TBT措施862项,SPS措施509项,成为履行WTO透明度义务最好的成员之一。我们在积极履行承诺的同时,学会了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相结合,学会了如何合理使用世贸规则维护国家利益。我们先后对欧盟化学品安全法规、欧盟电子电气产品双指令、美国生物反恐法案、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对我国出口产品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3651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研究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交涉和协调应对,有效降低了我出口产品面临的技术壁垒。

    我们积极利用WTO多边场合和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的双边质检合作磋商机制,交流信息,增进理解,表达关注,化解壁垒。我们参加了WTO/TBT委员会、WTO/SPS委员会10年所有60场例会及200多场非正式会议,就美欧日等成员制定和实施的影响我产品出口的76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了212次贸易关注,促使有关问题的解决。同时我们妥善应对了WTO针对TBTSPS议题对我国进行的9次过渡性审议和3次贸易政策审议,合理回应了其他成员对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注。在双边场合,我们通过与韩国不懈交涉,促使韩国取消了25种实施检疫疫病中的5种水生动物疫病,极大减少了检疫、监测和出口贸易成本等。经过与荷兰的交涉,成功解决了湖南泰松肠衣食品有限公司17个集装箱、390余万欧元输荷肠衣滞港问题,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为增强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理论和数据支撑,质检总局连续6年开展了中国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调查,每年一次编写了《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报告》。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30%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外贸损失逐年增加,2010年的损失已达582.41亿美元,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继汇率之后第二大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这一调查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出口企业及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

    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党中央和国务院也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人多次做出指示要加强相关工作。特别是2003年,国务院批准专门成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发改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等国务院17个部门参加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确定了“信息共享、措施协调、反应快速”的工作宗旨,先后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11次,联络员会议18次,研究解决了关于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和协调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许多重大问题。2011126日,联席会议将召开第12次会议,系统总结我国入世10年来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和任务,对下一阶段进行研究部署。

    问:正如您介绍的,入世10年,中国从新成员、参与者逐渐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与推动者,紧密接轨于国际规则的中国质检体系也更为成熟完善。其中,哪些事情让您记忆深刻?服务互利共羸的对外开放战略,质检总局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答:入世10年,风雨兼程。质检部门牢固树立国际规则意识,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强双边合作交流,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提升国际影响力,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减少贸易摩擦、谋求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和国内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9月21,全球最大的玩具制造商——美国美泰公司代表团到访国家质检总局,这家公司的副总裁表示,由于美泰公司自身设计的原因,造成中国产玩具在全球被召回三次的事件,影响了“中国制造”的形象,表示道歉。这堪称质检总局以WTO规则为基础,据理力争,成功维护我出口企业利益的典范。

    这一年,针对国际上恶意炒作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国际司发挥国际合作独特作用,加强对境外舆情舆论的收集分析,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交涉、宣传,锲而不舍地在各种场合做工作。在外交部、商务部、国新办组织的多次媒体内部吹风会上,国际司努力向中外媒体传递这样的信息:一方面,中国产品质量在不断提升,随着我国成为世界出口大国,产品出口必定遭遇越来越多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这在我国质检机构的设置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从上世纪50年代对外贸易部输出输入商品检验局成立,到80年代至90年代国务院陆续将国家计量局、国家标准局、国家纤检局和原国家经委质量司、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再到90年代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三检”合一,成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最后2001年中国兑现入世承诺组建正部级的国家质检总局,建立起了我国与WTO规则基本相适应的质检法律法规、标准、合格评定体系。与此同时,国际司还按照质检总局党组的要求,24小时连续作战,和外交部、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积极沟通协调,56天内成功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举办了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发表了《北京食品安全宣言》,提出了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理念。

    10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代表国家参加40多个与质检工作相关的国际或区域组织活动。经过积极争取和艰苦努力,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常任理事国,恢复了我国作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成员地位,正式成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成员。我们牵头了亚太经合组织食品安全合作论坛,承办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年会以及第20届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大会,积极利用多边舞台扩大中国质检在国际上的影响。尤其在2003年非典特殊时期,国家质检总局举办了中国-东盟国家非典型肺炎出入境检疫管理会议,东盟10国的卫生检疫高级代表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和专家与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推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合作。

    10年来,质检总局配合国家领导人高访53次,在国家领导人见证下签署成果文件110件。参与中美、中俄、中欧、中德、中日、中泰、中巴(巴西)、中南(南非)等国家间总理定期会晤、副总理级以上战略对话、高层对话、商贸联委会等高层双边对话机制13个。与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印度、巴西、南非等50个国家建立了171个质检长效合作机制,先后与8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38份质检合作文件。质检总局领导与国外副部长以上官员会晤近2000场次,司局级以下技术会谈近万场次。为构建互利共赢的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我国与有关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争取一些国家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有效解决互供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双边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搭建了沟通平台。

    问:看来,入世10年,质检总局在应对挑战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质检地位的提升,质检外事功不可没,请您具体谈谈。

    答:中国质检国际地位的提升,主要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重要决策,得益于以支树平局长为书记的质检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得益于前任李长江局长、李传卿书记、王勇局长等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得益于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有关业务司局以及有关直属单位的积极配合、协助、支持和理解;得益于全系统同志规则意识的提升。

    “严谨规范高效,团结进取奉献”——这是国际司的司训。我们的工作定位就是“国际司搭台,和业务部门共同唱戏,全系统共同参与”的大外事格局,按照总局党组确定的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思路,始终以“不懈怠”的劲头,既胸怀大局、服务大局、放眼全球,还要注重细节。我们实现了单一双边磋商机制向多双边国际舞台并举的国际合作方式的转变,我们坚持以外事促内事、促质检事业的发展、促质检地位的提升。

    10年来,国际司积极推动协助总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引入了风险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全过程监管、分类管理等一批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将质检国际科技合作纳入到中美、中德、中日科技联委会框架内,开展了大量合作研究项目。

    10年来,我们主动加强能力建设,推出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队伍。我们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有关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职位30个,秘书处54个,国际标准工作组68个,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活动的专家超过2000人次,由我国提交的国际标准提案230项,其中104项已成为国际标准。

    10年来,我们积极参加了我国全部14个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外谈判和协定实施工作,在自贸协定中单独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SPS)章节。积极参加国际贸易所涉TBTSPS、原产地规则和地理标志谈判……质检系统派出的双边磋商、国际会议、技术交流、培训、工厂审查、预检及装船前检验等出访团组11501批次。

    10年来,无论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国家大型外事活动,还是中美战略对话、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中欧高层经济对话、中德政府磋商、中日经济对话以及中巴、中泰等高层双边对话机制,还是达沃斯论坛、博鳌论坛、上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舞台,都涉及质检议题,都有质检总局领导参与对话的身影;无论是在全球爆发非典(SARS)、禽流感疫情,还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毒饺子事件、“中国制造”遭诋毁、日本大地震核泄漏等突发事件,在所有涉外质检大事、难事、急事、突发事件面前,都有国际司与有关司局共同应对并肩作战的身影。

    10年磨一剑。10年是一个新的起点,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强、国际产业链重新调整和分工的新一轮浪潮,中国经济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世界,参与竞争,赢得先机。质检国际合作工作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将认真总结入世10年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教训,认真思考谋划下一个10年的发展蓝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确定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努力促进中国质检国际化水平的提升,努力促进中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努力促进质量强国战略的形成和顺利实施,这将是我们一路奋斗的足迹点滴和未来的奋斗目标。《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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