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夯实我省标准化工作基础,团结并发挥社会各界标准化专家作用,壮大我省标准化工作专业队伍,我局决定向全省征集标准化专家,建立和完善海南省标准化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海南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有关规定,海南省标准化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三)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产业发展现状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承担标准制修订、评审、标准化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力,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项及以上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者;
2.有1项及以上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3.有3项及以上省级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4.有1家及以上知名企业标准体系建立的主导者,同时是其主要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五)年龄不作特别限制,60周岁以上者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足以适合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二、征集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可选择所在单位或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可在省质监局网站标准化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含近期2寸电子照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推荐申报(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可以直接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申报),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
三、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
四、审核入库
省质监局对备选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向社会通告并向入库专家颁发证书。
五、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名额不限。
联 系 人:冯时霞
联系电话:0898-65310955
电子邮箱:fsx88399@126.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府大院1号楼807室。
邮 编:570204
附件:《海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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