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效开展第二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根据《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琼府〔2015〕22号)和《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管理规则》(琼质强省〔2015〕4号)要求,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强省办)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第二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从事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通、旅游、餐饮、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客运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及各类专业质量活动的人员(公务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企业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5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管理咨询或相关学术研究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四)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具有全面的综合分析、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
(五)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按要求完成评审任务,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保守秘密;
(六)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三、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表式见附件,可登录“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http://qtsb.hainan.gov.cn/qtsb/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三)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四、招聘程序
(一)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质量强省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
(二)质量强省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质量强省办将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质量强省办聘为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并纳入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四)已列入首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无须再次申报,但应参加质量奖评审员培训后重新纳入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光军,电话:0898-65365803,传真号码:0898-65396475,电子邮箱391423856@qq.com。
通信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8楼质量技术监督局803室,邮政编码:570204。
附件: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
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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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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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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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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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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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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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育背景和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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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评审经历、荣誉称号、重大贡献等) |
主要著作、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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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社会兼职等)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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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仿宋小四号字体填写,A4纸打印;2、如空白栏不够,可适当附页。3、本表可登陆海南省质监局网站(http://qtsb.hainan.gov.cn/qtsb/)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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