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在“(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流通领域信用建设”中明确要求:“……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借助电子口岸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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