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组织机构代码 》代码推广应用 》  点击次数:
 代码工作动态
 代码业务指南
 代码政策法规
 代码推广应用
 代码业务公告
 代码政务公告
  搜索类型
 

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简介

文章来源: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3-02 17:15:21

    1989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国家发挥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的一项改革,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经济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提供了必要手段。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内容。政府管理部门掌握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基础信息。有助于做好宏观管理,为科学决策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给每一个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相当于组织机构的“身份证”。
     我省自1993年开始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制度,1998年5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2号),使我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基础最重要的公共信息资源,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工具。组织机构代码是联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唯一的纽带,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传输的桥梁。为了充分发挥我省已有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信息的作用,满足我省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信息的需求,1999年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立项,建立了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以全省所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为基础信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网络化、数字化,建立了代码基础信息的现代化采集、存储、检索和管理体系。该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的检索、管理和其他信息服务。目前该系统已与全省二十个市县的代码管理机构以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实现联网。组织机构代码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确保了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目前,组织机构代码已在我省税务、银行、工商、公安、统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海关、外贸、财政、工会、机构编制、经济贸易等部门 得到广泛应用。

 共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