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国家代码中心和省局回传数据共106347条(省局回传105504条,民政回传428条,工会回传254条,编办回传157条,司法回传4条,宗教回传0条),完成3289条疑问题数据的核查。
2、对104045条包含“MA”的统一代码数据进行核查,发现地址乱码的问题数据8条,并反馈给登记部门。
3、根据省信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纠错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同配合各级发改委(信用办)及编办、司法、民政、总工会、注册局等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做好重错码数据纠正工作。
4、跟踪国家代码中心反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问题数据信息在公示平台更新情况。
5、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代码相关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