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四个机制”,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纠错工作

2022-09-01 09:15:06 文章来源:   发布人: 李萍

为进一步理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错码、一码多赋、重复赋码等问题,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指导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登记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836号)的部署要求,着力建立完善“四个机制”,扎实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问题纠错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用办)定期召开跨部门重错码纠错协调会,加强跨部门重错码纠错协调联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归集本系统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代码中心”)。三是建立常态纠错机制。各登记管理部门按照“谁赋码、谁纠错”的原则负责具体纠错,及时纠正本系统重错码数据。涉及跨部门的重错码数据,各登记管理部门需及时反馈至省代码中心统一处理。省代码中心负责重错码数据的校核反馈以及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代码中心”)沟通协调。四是建立督促通报机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用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向各有关登记管理部门通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回传准确性和及时性、重错码情况和纠错及时性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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