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锚定自贸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统筹便利开放和风险防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聚焦顶层设计“一盘棋”,深化改革法治化
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地方立法权,探索与自贸港市场经济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登记制度和政策供给。
(一)优化准入立法,主体登记更便利。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行登记确认制改革,对经营主体还权赋能,简化登记流程,推进部分登记、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减少申请材料,登记备案免于提交决议、决定、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清算报告等材料,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经营主体。简化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外国自然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来华投资设立企业的,无需办理公证认证;开发港资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功能,探索建立香港地区投资者身份验证和数字签名机制,解决港资企业股东实名认证难题,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二)破解准营难题,特许经营更便捷。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外国企业直接登记制度,允许外国企业不设立中国企业,直接在海南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在全国率先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推动出台地方立法《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规章《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取消6项许可。截至目前,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许可事项已平稳实施,风险控制较好,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完善退出制度,市场出清更通畅。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创新提出除名、依职权注销、代位注销等制度,解决了因经营主体注销或撤销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注销的问题,同时赋予市场监管部门清理应注销未注销经营主体的“主动权”,加快市场出清。通过地方立法方式,将简易注销公告期压缩至7天,全国最短,提升注销便利化水平。
(四)优化监管制度,放管衔接更密切。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和信用惩戒力度。通过地方立法,创新经营异常名录应用,明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直接责任人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建立了对虚假经营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资格罚制度,创设了规范注册资本登记、公示的相关制度。为建立与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相适应的过程监管制度,出台了地方立法《海南自由贸易港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对适用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经营者加强信用监管,构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聚焦群众办事“一次办”,准入退出便利化
聚焦经营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推进三个“一件事”改革。积极推广电子证照章应用,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一)企业开办一件事。持续完善“海南e登记”平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网办率99%以上,申请材料压减75%,时间压减80%。实现了营业执照和办证量最大的食品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联合办理,经营主体只需在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填写“一套表单”,进行“一次签名”,即可获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并办结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预开户等业务。实现“证照联办”后,申请材料压减60%,表单填报项压减超1/3。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目前我省取消审批事项83项,审批改备案35项,实行告知承诺121项。
(二)企业变更、注销一件事。推行“变更、注销联办”,推动“海南e登记”与税务、公积金、社保、公安等部门业务系统和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免申即享”服务专区的深度对接。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实时推送信息,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印章刻制同步变更,对应许可事项自动启动受理、核准和出具审批结果,实现无感办理,无需经营主体到相关部门另行办理手续。
(三)电子证照章使用一件事。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同章同模同效力”。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涵盖了自然人的电子私章、省内企业的全部电子印章、各级党政机关电子公章,并支持省外企业电子印章备案,满足全省政务服务全领域电子签署覆盖。同时,通过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建的司法链平台对接,海南电子印章信息的申请、生成、使用、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节点数据实时上传司法链,在全国3000个法院可进行电子印章方面的取证和验证,实现了电子印章全生命周期司法闭环。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网上查档、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13个省市政务服务平台、18家银行和招投标、水电煤等服务领域实现身份认证、在线亮照、电子签名功能。
三、聚焦风险规避“一面墙”,风险防控常态化
在放宽准入、便捷办事的基础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扎实打好风险防控的主动站、整体战、协同战,筑牢“防火墙”。
(一)强化事前防控。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按月开展风险预警分析,监测指标包括影视行业发展,一址多照、一人多户,迅速增长行业类型和名称高频词、异动词等。对于异常情况,及时实施住所核查等分类处置措施。优化实质审查机制,对“一人多户、一址多照”“高额注册资本申报”等可能存在风险的异常情况,启动实质审查,在登记环节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风险人员限制登记机制,对因虚假登记被查实或撤销的经营主体,限制其直接责任人再办理登记。
(二)实化放管衔接。加强数据推送共享,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核定经营范围,多渠道畅通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的路径和通道,建立专门用于接受和推送准入准营改革所涉信息相关数据的专题库,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推送率100%。
(三)优化事后监管。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施行多举措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打好风险防控的主动战、整体战、协同战,筑牢“防火墙”。大力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智慧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对经营主体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降低准入和准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自己,切实通过“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开”,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