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以来,针对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秩序问题,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及时处置舆情,严查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涉疫物资特别是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445人次,提醒告诫相关经营单位7205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5650份,立案13宗。其中,拟对海口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涯路分店、海口某康药业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顶格处罚。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三亚某大药房亿恒店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
2022年12月12日,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天涯区某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在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为6g*10袋/盒)的过程中,在进货价格(22.5元/盒)未变动的情况下,将销售价格从38元/盒提高到45元/盒,存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行为,涉嫌哄抬药品价格。
案例二:三亚某大药房工业园路店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
2022年12月18日,根据舆情反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某大药房工业园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所销售的正士布洛芬缓释胶囊(规格为0.3g*12粒*2板/盒)进货价格10.5元/盒,销售价格6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47%,存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行为,涉嫌哄抬药品价格。
案例三:海口某万生源大药房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
2022年12月26日,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牡丹路2号海口某万生源大药房涉嫌哄抬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价格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无法证明其进货成本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抬高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价格,于12月25日、26日以每瓶2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涉嫌哄抬药品价格。
案例四:海南某药品大药房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
2022年12月27日,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海南某药品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贯黄感冒颗粒10g*9袋/盒,12月6日至12月21日的进货价为14.8元/盒,12月22日进货价为18元/盒。当事人自12月9日起在门店线下按19.8元/盒价格销售贯黄感冒颗粒,成本未变动情况下,12月13日起按25元/盒进行销售,价格上涨了5.2元;12月22日起成本仅上涨3.2元/盒的情况下,线下按29.8元/盒销售,价格上涨了10元/盒是成本上涨的3.125倍;线上按39.8元/盒通过美团销售,价格上涨了20元/盒是成本上涨的6.25倍;利润分别是原销售利润的2.04倍、2.36倍、4.36倍,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上涨幅度行为,涉嫌哄抬药品价格。
上述案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意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构成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趁供求紧张之机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实施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