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措并举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2021-09-10 10:04:32 文章来源: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 王文政

今年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以食品、特种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建立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相关企业进行分类标注,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公示系统和重点领域审批、监管、执法办案等系统对接机制,实行重点领域企业及时标注、动态调整。

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企业信息。制定重点归集事项清单,明确信息归集重点;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将重点领域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到公示系统。

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活动,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对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

大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统筹推进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推动建立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约束惩戒。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嵌入重点领域审批、监管业务系统,并主动向其他监管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多次违法失信的企业,严格适用信用修复条件,提高信用修复门槛。

发挥多方约束作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切实利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行为;加强对行业组织指导,发挥行业信用管理作用;引导公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社会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约束企业行为;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推广,适时发布严重失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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