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朋友们:
当前,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阶段。同时,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9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坚决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实行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网上报、零见面”措施,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网址http://202.100.252.118/index.jspx),以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关管理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类型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日,自申报日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未选择申报日的,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
衷心感谢各界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2.关于商事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告知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