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8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工作的通知》(国认证[2018]35号)及《2018年海南省灯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三亚质监局开展对市辖区内销售灯具的大型超市及专业卖场等待售的灯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监督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在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名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采取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样,共抽取8家企业待售的8批次灯具产品,样品全部在流通领域抽取,并按市场价格购买获得,抽样程序和封样等均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样品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备用样品封存于该研究院。
下一步,三亚质监局将根据监督抽查的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加大对市辖区内流通领域灯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监督查处力度,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确保灯具产品市场质量安全。(三亚质监局 武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