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2016-09-02 16:23:59 文章来源: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人: 胡玉迎

 

《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经六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取代《三亚市金银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2003年1月7日,三亚市政府发布实施《三亚市金银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原规定》),对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产品质量监督及其标签标识的规范作用明显。由于国家相关标准已进行了修改并发布实施,珠宝饰品分类更多更细,结合三亚市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三亚市旅游购物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规定更加易于操作和管理,更好地加强对珠宝饰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亚质监局受市政府指派对三亚市旅游市场和饰品企业进行了调研,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代拟了《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定》)。《新规定》经向社会、企业、政府部门等征求意见修订后,正式递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

《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三亚市旅游商品市场发挥积极作用。(伍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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