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开展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

2016-08-25 15:59:29 文章来源: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人: 胡玉迎

省质监局开展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

对洋浦企业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活动

省质监局开展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

洋浦经济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座谈会召开

省质监局开展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

符少宁副局长在洋浦海南练化检查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8月18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洋浦召开洋浦经济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座谈会,邀请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一港三基地”的港口、油气化工、林浆纸业、油气储备等重点企业,以及开发区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充装单位、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参加,省质监局副局长符少宁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确定充分发挥质监职能特色,组织服务队伍为洋浦新上马的项目做好特种设备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省委省政府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同时,将在9月份在开发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活动,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座谈会之前,符少宁副局长带领特种设备处、省锅检所的相关人员对开发区的部分企业进行安全监察,并走访部分企业,了解开发区企业新项目建设情况,建立起信息互通的机制,与企业做好对接,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对正在投资开建的项目,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并跟踪项目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工作进度,安排配合好监督检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程。

座谈会上,符少宁副局长要求开发区企业立即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查自纠,在排查活动期间,要求将对开发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设备超期未检、使用不规范、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未到位等内容进行隐患排查。凡是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都要完善使用登记手续,不符合使用登记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了就关停注销,不允许无“户口”的特种设备运营;凡是新安装的特种设备,依据相关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必须经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未经检验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发生;凡是从事特种设备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

应开发区企业的要求和建议,符少宁副局长表示并指示特种设备处、省锅检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省锅检所洋浦工作站的作用,方便企业办理特种设备检验申请、作业人员考核申请等工作,并承诺企业如特种设备比较集中的,可安排现场直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对企业提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问题,集中在开发区举办培训考核取证班,方便企业作业人员的考核。对企业提出的设备检修问题,省锅检所将配合好企业的检修时间安排,抢检验工期,尽可能减少设备停机检修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座谈会上,符少宁副局长还要求开发区企业,一要深刻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做好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尽快解决。二要认真抓好特种设备的基础工作,管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抓好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技术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三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隐患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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