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质监局急消费者之所急 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016-08-18 16:01:15 文章来源: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人: 胡玉迎

 

2016年8月16日下午,东方质监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东方市康明眼镜店的验光设备量值精准度存在问题。接到投诉后,东方质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康明眼镜店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经调查,李女士所指眼镜店为东方市康明眼镜店,店内挂有我局颁发的《诚信计量承诺书》,该店使用的验光设备有:1台验光仪、1台焦度计、1个验光镜片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2002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规定,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组均属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上述计量器具由海南省计量测试所于2015年9月8日检定,检定结果显示合格,并于2015年10月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调查结果表明:未发现东方市康明眼镜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行为。我局已第一时间回电李女士,告知调查结果,为其耐心解答,李女士理解及肯定了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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