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秦瑞鹏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犬只销售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推动《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实见效,巩固忻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该局充分认识犬只销售经营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为确保专项整治收到良好效果,该局成立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实行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犬只销售经营场所,重点整治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犬只销售经营行为和超范围销售经营行为,及时办理投诉和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忻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犬只销售经营场所231家,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发现个别经营场所存在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犬只销售经营行为和超范围销售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暂未接到关于犬只销售方面的投诉举报。
接下来,该局将结合工作职责,加大监管与宣传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犬只管理整治工作,不断规范犬只销售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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