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文达)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20年6月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不罚”清单制度,积极推行有“温度”、人性化的执法。截至今年9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适用“不罚”清单、依法“不罚”案件14687件,“不罚”数额1.2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46万余户。
据了解,2020年山东省“不罚”清单中,市场监管领域“不罚”事项73项,占全省27.3%。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拓展“不罚”领域,探索新的便民利企“不罚”事项,再次梳理500余部法规,对“不罚”清单进行了调整。市场监管领域“不罚”事项由73项增至78项,占全省22.1%。调整的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一是回应民生关切,将“无需办理许可证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未造成危害后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列入“不罚”事项,规定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的,不予处罚,推动市场主体依法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二是在认证、计量等领域新增“不罚”事项,将5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纳入“不罚”清单;三是鉴于《广告法》修改、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删除清单中1项涉及广告发布登记的“不罚”事项。此次“不罚”清单调整,有利于推动“不罚”清单制度继续深入实施,助力该省“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到位。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处罚,是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执法部门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不罚”清单制度的实施,坚持“不罚”与严管相结合,实现执法和服务“双提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守“不罚”的适用边界,双管齐下,对于应适用清单的,依法“不罚”,对于应依法查处的,严格查处,创新提出并实施承诺书制度,在依法“不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及时改正,并签署承诺书绝不再犯,对签署承诺书后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查处,着力培养和推动市场主体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