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广实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21-09-10 10:07:03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四川省推广实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全力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龚志伟

去年6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等消费纠纷。一年多来,围绕《示范文本》确定的目标、任务,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从创新监管模式入手,抓住关键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宣传全覆盖推广+点对点指导。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职,积极行动,把推广《示范文本》作为常态化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解读政策、点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普法宣传等举措,积极引导当地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示范文本》,并充分利用行政约谈、行政建议、责令整改等方式,要求相关机构规范整改。同时,全省21个市州市场监管局还与行业协会联动,配合教育部门推行《示范文本》。

打击乱象雷霆行动+共性通报。《示范文本》不但对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细化实化,还突出了行业实际,强化了可操作性。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乱象与共性通报结合起来,完善了日常监督严管机制和“课后”服务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52户,对其中541户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对316户责令整改。

联动共治唱响综合治理“大合唱”。推广落实《示范文本》非一日之功,需统筹谋划,明职责、聚合力,注重长效。鉴于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教育与市场监管两个领域,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为强化联动共治,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利于优化校外培训行业发展生态,有利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有利于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治理思路,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做好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注重涉及合同政策法规的普及,营造尊重合同、遵守契约的良好氛围,共同增进消费共识、增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助力全省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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