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清单式”信用管理模式
推行“两清单” 实现“三统一”
本报讯 (于 坤 记者 朱文达)近日,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线多面广的特点,该局创新推行“清单式”信用管理模式,出台“两清单”,即《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信用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行为清单》)、《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信用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措施清单》),实现信用约束范围、信用约束措施、信用约束机制的“三统一”,有效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管理方面分散化、部门化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信用管理机制。
据了解,作为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的一项创新举措,“两清单”梳理了市场监管各部门相关行政管理事项。其中,《行为清单》明确了市场监管各部门在办理各项行政管理事项方面实施信用约束的范围,围绕评选、表彰、认定、评审、奖补以及试点、示范点创建等方面,全面梳理了国家、省、市层面出台的29项有关法规和文件,汇总了中国质量奖评选等27项行政管理事项;《措施清单》明确了市场监管各部门在办理《行为清单》所列事项时实施信用约束的措施,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止。
“两清单”的实施以实现信用先行为出发点,一方面规范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要求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管理事项时,通过登录相关信用查询系统,认真查询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规范工作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管理事项时“查信用、用信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止,努力形成“办事先查信用”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构建市场主体守法、市场监管便利的良性循环。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两清单”的推出以实现高效监管和常治长效为诉求,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信用约束范围和措施,有效解决市场监管各部门在办理行政管理事项时因各自为战导致奖惩不一致的问题,推动打造市场监管信用约束机制统一化、信用约束范围统一化、信用约束措施统一化的“三位一体”信用约束管理机制;同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根据国家、省、市发布新政策或部门职责的变化,采用动态管理方式,进行适时更新,推动构建市场监管领域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