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一步步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全国标杆。2020年7月6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2019-2020年度“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榜单,深圳位列其中,且食品安全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在此之前,深圳市在2020年6月刚获得首个“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作为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今年4月获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一系列成果源于“六个坚持”。
一、坚持责任落实
深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每一个食品安全方案在实施前都要求全面细化分解具体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明确第一责任,着力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责任体系,从而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的高效全程监管和权威执法。在深圳,食品安全执法有“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在多个食安领域都有“第一责任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处罚企业,更会直接罚到责任人。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有隐瞒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会受到记过、降级甚至是开除处分。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为了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深圳坚持“一种食品监管对应一种安全执法行动,一种问题对应一种解决方案”,实现以问题为导向的精准监管。细细数来,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各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多达数十个系列,比如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行动、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行业提升行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等。一种问题一种对策,使得深圳食品安全工作日益精准,监管效率和质量都得到了保障。
三、坚持预防为主
源头监管不仅是成本最小的监管,更是效果最好的监管。深圳构建了全国一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在生产端,深圳有“菜篮子”“米袋子”和“供深食品标准体系”为风险防控把关;在流通端,深圳有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后的智慧农贸市场为风险预警服务。深圳还发布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不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基本形成了以市场准入为条件、以过程监管为基础、以抽检监测为着力点、以预警交流为纽带、以风险再评估为辅助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四、坚持依法监管
“特区立法权”在深圳食品安全工作中得到了灵活运用。比如,2018年5月,全国首部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正式实施,从政府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4个环节对深圳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顶层设定;2020年5月1日,深圳为强化疫情防控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等名单,为深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保障。
五、坚持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为深圳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动力。“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助力深圳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安全快检、便民服务和科普教育全覆盖;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个智能指挥中心的建成,助力深圳形成巡查、检测、执法“三网”联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9类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取证;高水平规划建设国际食品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助力深圳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六、坚持共治共享
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深圳市充分发挥志愿者优势,积极鼓励社会监督,完善风险交流机制,逐步形成了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格局。其中的亮点做法包括: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举办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持续开展“透明监管+阳光执法”、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