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秋宏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乐山市食安委印发了《关于建立“两书一函”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通知》。“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责任督促落实制度共明确了7种约谈、5种整改、4种提醒敦促情形,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症开方下药,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乐山市食安委坚持“治病于未发,固本于事后”,紧盯监督“入口端”,针对一些地方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迟缓,本辖区或本部门行业领域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的现状,下发《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抓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乐山市食安委对反馈问题和乐山市食安办在督查、暗访、考核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对列入乐山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的主要工作进展缓慢,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情形,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约谈。
乐山市食安委将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两书一函”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对不认真落实“两书一函”工作要求,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令作书面检查,并相应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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