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以成 记者 李 辉)近日,由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起草,滁州市商务局、文明办、餐饮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编制的《餐饮节约行为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餐饮节约行为规范》规定了餐饮节约行为的术语和定义、指导原则、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宣传引导以及考核评价,适用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节约行为指导,涵盖社会餐饮、单位食堂、公务用餐、家庭用餐、农村自办宴席、网络餐饮6类餐饮消费情形。
记者发现,《餐饮节约行为规范》对各类餐饮节约行为列出了具体标准。例如,社会餐饮经营者应提供不少于两种的套餐标准,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半份菜、小份菜,供消费者选择;应在菜单上标明食材分量,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社会餐饮企业应设置绿色点餐引导员,绿色点餐引导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责任心;规范农村自办宴席供餐标准,每个标准桌位的客菜比例为1:1.5,最多不超过1:2;鼓励社会餐饮经营者开展节约消费创新措施活动,可通过积分奖励、停车优惠、消费额减免等活动,对节俭用餐积极行为予以奖励等。
《餐饮节约行为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构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提供了规范性指导依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