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数量同比减少 举报咨询同比增加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2021年1月份,山西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1643件,同比增加36.30%。其中,投诉5063件,占受理总量的23.39%,同比减少57.56%;举报1855件,占受理总量的8.57%,同比增加42.80%;咨询14725件,占受理总量的68.04%,同比增加455.66%。
2021年1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506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880件,占投诉总量的56.88%;服务类投诉2183件,占投诉总量的43.12%。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96万元。
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一般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具用品类。主要反映问题是,食品方面存在食品变质、过期、不卫生,三无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原料,虚假宣传和冒牌,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服装鞋帽方面存在质次价高、做工粗糙,开线断线、皮装掉色、面料成分不实,鞋类表皮开裂、脱胶、断底、掉跟等问题,经营者不兑现退货承诺,不履行“三包”义务;家居用品方面存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商家不予处理,收取订金后产品缺货不退款,导购员介绍与实情不符、价格和质量存在差异,消费者预订的产品与商家提供样品不一致。
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餐饮住宿类、销售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主要反映问题是,餐饮和住宿方面存在饭店菜价不合理、卫生条件不达标、用餐过程发现食品中有异物,网络预订餐饮住宿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餐饮行业存在无证经营,住宿价格偏高以及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销售服务方面主要存在网络购物、电视直销、邮购等消费纠纷。美容美发方面主要有4种问题:一是消费者办理了预付费会员卡后商家关门撤店前没有事前告知;二是消费者办理了预付费会员卡,门店变更后单方面告知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不能继续使用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三是商家使用质量较差、甚至“三无”产品,美容用品质量无法保证;四是商家服务质量差,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要求退卡、退费,商家拒绝处理。
2021年1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1855件,主要举报内容有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照经营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商标违法行为和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