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自3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打击各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茶地理标志品种质量特色。
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监管,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做好相关执法指导工作。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春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不符合春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行为;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行为;侵犯春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春茶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公开本地区春茶地理标志及其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信息,非春茶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为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提供渠道指引;深入开展春茶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曝光典型案件;建立健全春茶地理标志联动保护工作机制,形成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春茶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线下集散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优势,重点加强对专业化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工作指导和信息对接,增强春茶地理标志保护成效。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共有春茶地理标志39个,用标企业779家,其中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7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54家;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22个,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525家。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