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蕊贤)近日,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宁夏计质院)受海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完成实验室计量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浊度计、电导率仪、电热恒温培养箱、电子天平等共计12台(件)检校工作。
因实验室验收迫在眉睫,宁夏计质院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奔赴海原县开展检校工作。当日,他们便完成了检校工作及检定、校准证书的编制、审核和签发,为海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验收工作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技术支持。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