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再提速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本报讯 (陈 永 江 岱)为解决企业注销难,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促进市场资源整合利用,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与便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自1月20日起,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全面提升注销登记审批效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等举措,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优化海沧区营商环境。
据介绍,以往企业办理注销需要召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并进行备案,通知债权人并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清算公告,公告满45天再次召开股东会,作出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会决议,并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等,整个流程至少有7个步骤。2017年3月1日起,厦门市开始实施《厦门市商事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实施办法》,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无需成立清算组及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清算公告,只需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外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但即便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期也需要45个自然日,且企业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简易注销公告。
2019年8月30日,厦门市上线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平台,扩大了简易注销的范围,除原先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也可申请简易注销。
此次改革,在原简易注销适用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进一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其间如若发现公示信息有误,且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恢复经营。
“升级版”简易注销登记的推行,使市场易进易出的渠道进一步打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下,实现了市场主体量和质的再提升,同时切实为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