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根“打伞”放晴空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抓好“行业清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本报记者 秦海峰
“要把握‘清家底、强攻坚、建机制’这3个重点主动作为,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出台扎实有效、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贡献‘山西经验’。”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刘永生如是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得力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清源”和“线索清仓”,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打下良好基础。
强化担当抓落实
党中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立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出台实施方案,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进行职责分工。先后组织召开24次党组会、3次局务会,将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及时传达部署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本、治根各阶段重要时间和关键节点,召开7次专项斗争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
今年8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成6个调研小组,对全省11个市的15个县(区)及20个商贸集市,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调研督导,以各市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清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治乱、省局转办涉黑涉恶举报、是否有保护伞等情况为重点,全面深入调研。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进展不均衡、压力传导递减等问题及时督导谈话,倒逼各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同时,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对各市局摸排的线索数量进行全省通报。由省局“一把手”对各市局“一把手”督导谈话,要求对思想认识和压力传导不到位、舆论宣传和线索摸排不深入、基础工作不全面和抓落实强度不够等问题坚决整改、及时整改、彻底整改。
强化摸排细研判
今年4月,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出台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部署。
截至目前,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594条,将其划分为传销、欺行霸市、非法集资、假冒伪劣、强买强卖、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合同欺诈、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食品药品、暴力抗法、违法索赔、寻衅滋事等16种类型,并对这些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开展专项治理,为下一步长效机制建设号准脉、开好方。
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摸排的线索确定为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其进行查办;属于市场监管范围的,相应的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其他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确保每条线索处置落到实处,逐一清零。
强化整治重实效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收的“三书一函”建立整改措施251条,开展专项行动139个,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出台《重点领域“治乱”行动方案》《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食品药品安全、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处案件715件,罚没款521.28万元,案值249.51万元;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方面,查处问题239起,罚款2.188万元,责令整改227起;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等问题方面,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9510户(次)、学校食堂2341户(次),责令整改416户,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8起,移送公安机关24起。捣毁传销窝点163个,遣散传销人员3000多人次。查处涉嫌坑害老年人“保健”违法案件134起,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罚没款137.53万元,捣毁生产销售黑窝点56个。整治“两品一械”乱点乱象行为2341个,其中药品领域1807个、医疗器械领域293个、化妆品领域241个。
下一步,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把先进典型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目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正与省扫黑办共同起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对打击传销、垄断经营、违法广告、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业务条线内容全面梳理,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不断深化行业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以期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中国质量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