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江 岱)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建设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列出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停车服务优惠的停车场目录。为保障优惠措施落地生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涉及优惠措施的停车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照《通知》明确的《实施优惠的停车场目录》,对集美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杏滨中心小学公共停车场等涉及优惠措施停车场进行逐个摸排。重点查看停车场是否按照要求在出入口或场内显著位置公示优惠信息,使依法登记悬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实施优惠的停车场在出入口或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经营单位应当为新能源汽车办理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提供人工或科技应用等便利条件,不得无故拖延、推诿、阻挠。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开发、利用自身停车服务平台,引导属于优惠对象的新能源汽车登记为用户,实施停放优惠,办理减免退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未按照要求实施优惠的停车场,执法人员依照规定进行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各类停车场17个。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