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重点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做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和公示期限,完善信用公示制度。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监督、标准化、认证认可、食品药品、违规涉企收费等领域执法办案力度。鼓励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制定并落实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打造“北京标准”。开展计量管理改革试点,重点围绕水表、加气机等计量器具,发挥生产企业或社会机构检测资源作用,推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改革工作。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对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探索引入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
《实施意见》还提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以“一次办好”为标准,探索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按照全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打造市场监管部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