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数华)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地摊经济监管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助力地摊经济发展。
据了解,该《意见》注重放管结合、法理并重,坚持立足职能、以人为本,从证照许可、产品质量、消费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措施。
《意见》规定,对在区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地摊经营者,以及经过备案,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豁免证照许可;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强化对于上述地摊经营者(含食品摊贩)产品质量的服务监管;依据备案信息积极做好消费者投诉的调解处理工作;对于地摊经营者应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性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