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瑜 郭 楠 记者江 东)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处福州市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案。经查,当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共计8件,违反《商标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罚款6.5万元,标志着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部署,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专项行动,防止出现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现象。
据了解,专项行动期间,该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通过电话、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网页核查、实地走访、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排查和提醒告知,覆盖全市160家商标代理机构。对摸排发现的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对不当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触犯刑法等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此外,该局还未雨绸缪,采取“动态式”预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督和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阶段,该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市场秩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