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哄抬物价行为 强化疫情防控保障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打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本报讯 (记者孙中杰)1月27日,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京广路上的大商超市因肆意抬高白菜价格,被该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河南省市场监管局1月27日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之后,对哄抬物价行为作出的首例最严厉行政处罚。
《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应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禁止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告诫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并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河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出台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专业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稳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对5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严厉处罚的依据和标准。信阳、濮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战时机制做好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进入战时决战状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河南计量科学研究院启动“疫情防控计量检定工作预案”,成立了由35名专业技术骨干参加的应急小组,并号召全院技术人员,随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设备检测准备,只要医院、车站、机场、海关等单位有需求,不讲条件,确保第一时间人员到位、设备到位,优质高标准完成医疗设备等计量检测鉴定工作。
作为“中国医疗耗材之都”、全国最大的卫生材料生产基地,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集聚地,长垣市市场监管局在强化当地市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号召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克服困难,在社会需要之际,抓紧备战,开足马力组织生产,保障疫情防控防护用品源头供应,为彻底战胜疫情病魔,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攻坚战贡献长垣力量。1月25日凌晨2时,长垣市国药器械、河南亚都等两家企业首批捐助的共计290余万件疫情特别严重地区急需医用防护类产品,从长垣送往武汉。
《中国质量报》